陕西出台指导意见回应"药品说明书字小":印上二维码
原标题:陕西出台指导意见回应“药品说明书字小看不清”:印上二维码
陕西出台指导意见,提出在药品包装标签上印制说明书二维码,以解决说明书字体小带来的不便。
日前,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《关于在药品包装标签上印制药品说明书二维码的指导意见》的通知,提出在药品包装标签上印制说明书二维码,以有效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“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字体太小给特殊消费人群造成用药不便”问题。
该指导意见提出,药品说明书文字内容多,因客观原因导致纸张尺寸小,说明书字号小于5号标准字号时,企业应以药品说明书二维码方式在药品包装上印刷;药品说明书字号大于等于5号标准字号,企业可根据需要在药品包装上印制药品说明书二维码。两种情况均需以药品补充申请形式向省局提出备案。
药品说明书字小不便阅读的问题,此前曾引发关注。现实生活中,很多老年人需要用放大镜等工具辅助查看。
2019年,在一家大牌医药企业供职的蒋先生在接受环球网采访时解释,药品包装、标签及说明书必须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印制,应列有药品名称、性状、药理毒理、药代动力学、适应症、用法用量、不良反应、禁忌症、注意事项等。“说明书具有统一格式和类目,这是为了确保用药安全。”
蒋先生表示,普通人看不懂的内容却是医生的重要参考。《药品包装、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》第七条虽然规定:提供药品信息的标志及文字说明,字迹应清晰易辨,标示清楚醒目……但是其中并未对字号大小进行规定。“有的药盒就很小,要写全就只能把字号缩小了。”
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,有人提出了在药品说明书上印制二维码这一建议。
2020年1月10日,政协北京市十三届三次会议开幕,来自台联界别的政协委员陈小兵表示,现在大多数随药品配发的说明书印刷字号过小,密密麻麻一大片,不但老年人看不清,年轻人看着也费劲。而且现在各个药厂同样疗效同样处方的药剂,单位含量不一,服用片数和次数都有所不同,患者必须认真研读说明书才能确认服用剂量。
陈小兵就此建议在药品说明书上印二维码,患者可通过二维码扫描获得说明书的电子版。同时,他建议药品说明能“划重点”,对重要信息加大字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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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自浙江省杭州市的网友:
被小编盯上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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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自云南省曲靖市的网友:
我来啦,找到部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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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自河北省安国市的网友:
不是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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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自山西省汾阳市的网友:
有特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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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自江苏省高邮市的网友:
继续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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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自黑龙江省尚志市的网友:
楼主辛苦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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